吕红兵:建议设立全国性证券期货纠纷调解机构
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国浩律师事务所首席执行合伙人吕红兵今年提交的建议是设立全国性证券期货纠纷调解机构,他提出,结合现有资源考虑,可以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为平台来组建全国性纠纷调解机构。
吕红兵认为,证券期货纠纷的解决是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一环,是关系资本市场持续发展和深化改革的一项基础性工程。因此,构建符合国情的全国性纠纷解决机制和机构,将有利于促进我国资本市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符合中小投资者的根本利益和资本市场发展的内在规律。
近年来,随着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证券期货纠纷数量不断上升。具体来看,监管部门2016年接受投资者民事纠纷投诉超过2万件,证监会处理的举报1.3万件;2017年接受投资者投诉超过2.6万件,证监会处理的举报逾1.7万件。现实情况是,投资者维权渠道依然不畅,“维权难”问题依然突出。
在此背景下,吕红兵提出,应建立起全国统一的纠纷调解机构。域外实践表明,设立专门统一的证券市场或者金融市场纠纷调处机构和专门的调解机制是普遍现象,如英国和澳大利亚的FOS组织、美国的FINRA等。因此,在现阶段有必要整合系统内部资源,成立全国性的纠纷调解机构,可命名为“全国证券期货纠纷调解中心”。结合现有资源考虑,他建议以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为平台来组建全国性纠纷调解机构。
在吕红兵看来,这有利于统一调解制度,平等保护资本市场当事人合法权益,避免不同区域、不同调解机构解决纠纷的尺度和程序差异;有利于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统筹安排新型调解机制的构建以及调解与信访、仲裁、诉讼的对接机制;有利于打破现有各自为政、封闭运行的行业调解模式,实现纠纷范围全覆盖;有利于保障调解机构的中立性,增强纠纷调解的公信力、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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