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佳赖账,红花会解约,音乐行业的契约精神去哪了?
昨日,著名混音师赵靖在微博发长文维权。文
昨日,著名混音师赵靖在微博发长文维权。文中称,卡司星球CEO刘佳找赵靖做一首“非常赶”的歌曲混音,但在歌曲完成后,公司已经估值3亿的刘佳却一直无反馈、无沟通,一周后却以“与想象中不太一样”为由弃用,并在尚未结清款项的情况下玩起了失踪。
微博发出后,李荣浩、郭顶等艺人纷纷转发声援赵靖,支持维权,并在业内引起了公愤。
庆幸的是,今日凌晨,当事人赵靖和刘佳已经在微博上发布了和解的消息。
尽管赵靖通过微博维权成功了,但这起发生在知名音乐人之间的讨薪行为,却折射出了音乐行业长期存在的契约精神缺失的问题。
音乐圈愈演愈烈的“赖账”行为
为了更深入了解这起“赖账事件”背后的成因,音乐先声分别采访了著名制作人Tunelee和乐评人邓柯,深感行业内的“潜规则”积弊已久。
针对业内混音环节的合作流程,著名制作人Tunelee表示:“混音作为音乐后期制作中的一环,在接相对比较赶的案子时往往不签署合约,仅作口头协议。但有一定的从业经验的人,都明白业内的不成文协议:只要开工了,是一定要付钱的。”
同时,在艺术创作过程中还存在对预期效果的主观偏差,这就要求协议中的甲乙双方进行有效沟通,才能使作品满足甲方需求。但这起事件中,身为甲方的刘佳却一直未给予任何反馈,最后直接弃用,极不尊重他人劳动成果。
据了解,“赖账”行为在高端音乐制作圈中十分罕见。乐评人邓柯向音乐先声透露,在幕后制作的圈子中,水准越高,人便越少,大家互相认识,通常不会为了一点制作费耍赖。否则,把别人得罪了,以后的工作也很难顺利开展了。
但是,“赖账”在中低端音乐制作中却十分常见。“音乐制作人在刚入行的成长阶段,经常会遇到赖账、强行打折、骗方案等类似情况”,邓柯说。
于是,音乐市场中常见的“口头协议”,对协议中双方的契约精神均提出了极高的要求。唯有双方自觉自律,才能得出令人满意的结果。
但从目前来看,行业中契约精神的缺失情况有愈演愈烈之势。不仅从音乐制作的低端环节蔓延到了高端圈层,还从音乐行业的幕后蔓延到了台前。
本月10日,民谣歌手马融就因无故罢演湖北孝感MF House的演出被业内声讨。因为之前马融曾在这个livehouse演出过,于是再度合作时仅做了口头协议。这直接导致罢演后,即使造成了多方利益损害,场地方也难以追责。
红花会
甚至,当前成文合约的约束力也有待增强。近期红花会从摩登天空“说走就走”,同样体现出整个行业的契约精神之薄弱。白纸黑字都尚且如此,口头协议一旦遇到违约问题,更是无处说理。
行业契约精神的缺失,一方面使在产业各环节从业者的利益无法得到保障;另一方面,这种不良风气的持续蔓延,势必会严重影响音乐行业的良性发展。
为什么音乐圈的契约精神如此脆弱?
契约精神是商业社会发展的重要前提,而音乐圈中契约精神脆弱的核心原因,在于侵犯他人权益的成本太低,而被侵犯一方维权却太难。
首先,音乐圈更倚重人情关系,导致了“缺乏交易保障体系”与“难以建立保障体系”之间的矛盾,让维权无法可依。
邓柯以淘宝为例,“那是一个完全陌生人的社会,人与人之间不认识,彼此的信任度低,于是需要制定一系列的交易规则,规范每个人的交易行为,保障买卖双方的利益。但音乐圈与其不同,它是半熟人社会,师父带徒弟、打人情牌等是常有的事。不仅是内地如此,港台也如此。”
也就是说,音乐市场交易的双方往往对彼此有一定的了解,或通过中间人牵线,有一部分音乐制作人甚至只接熟人或熟人介绍过来的活儿,而双方如果曾合作过,一般就不会要求对方签合同。一来二去,人情交易变成了家常便饭,行业也早已习惯了这种合作模式。
音乐行业中的这种“人情牌”已经严重到什么程度?高晓松曾在节目中透露,国内无法创建一个类似于格莱美的权威奖项,就与这“人情”有关。某歌手只要答应出席颁奖典礼,就要给这个歌手颁一个奖,于是奖项的权威性便彻底瓦解。
高晓松
正因为人情交易在行业内司空见惯、根深蒂固,这种行规无法一朝一夕改变,就算为行业交易建立规则,规则也往往要为人情让路,极易沦为一纸空谈。
于是,没有规则,又难以建立规则的矛盾,使被侵犯权益的音乐工作者维权极为困难。
其次,被侵权者的维权成本极高。以刘佳赖账的事情为例,两位当事人在圈内均有较大的影响力,所以赵靖借社交媒体平台维权时能引起圈内人士的重视,从而维权成功。
但大量年轻的从业者却只能无奈地选择不了了之。如果涉案金额只有几千元,走法律程序维权的话,反而要付出更多倍的财力、人力和时间成本,得不偿失。
同时,在人情社会中,如果甲方为音乐圈中的“前辈”时,年轻从业者若要维权,则会牵扯进来更多需要考量的因素。为了“不得罪前辈“、”尊师重道“,只能吃哑巴亏,默默地将整件事情掩盖过去。
正如在本次”赖账事件”中,一些音乐人终于借赵靖的力量获得维权契机,指控刘佳是个“赖账惯犯”。但在此之前,这些音乐人根本没有维权的力量和勇气——说不清道不明的成本太高,根本负担不起。
如何让音乐圈重拾契约精神?
面对音乐行业积弊已久的“潜规则”,如何重拾契约精神,离不开从业者的高度自律和全行业的共同努力。
首先,避免口头协议,沟通制定详尽的合约条款,并严格执行。Tunelee说:“国外比较实际,和国外的合作一般都是先签订合约和付款,合作方会严格地在预订日期交付 。但比较熟悉的合作方也可以发邮件沟通就开工,因为都非常有契约精神。”而在产业体系尚不成熟的国内市场,音乐人若要扭转维权无门的困境,一纸合约必不可少。除签订合约外,在开工之前收取50%的订金也是较为常见的做法。
其次,建立行业协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共同维护信用环境。针对国内音乐制作领域存在的报价虚高、拖欠等现象,通过行业协会的监督管理,保证合作价格的公开透明,遏制侵权现象。
最后,甲乙双方都应该尊重行业、尊重音乐。Tunelee表示,与国外较大型的音乐制作公司合作,如果没有明码标价,则需要客户自己十分确定要与该公司合作,再详尽地协商与音乐相关事宜,在一切沟通完成后,最后问价格。如果一开始就询问价格,则会认为这个客户并没有把重心放在音乐上。
在音乐幕后环节的合作过程中,核心依然是音乐,这是甲乙双方均应达成的共识。长远来看,唯有双方都尊重音乐,才有利于行业中契约精神的建构,而双方为契约精神所付出的成本,就也是值得的。
结语
可以看到,音乐产业的回暖让大量音乐工作者的创作环境得到了改善,获得了更多的工作机会和薪酬。但音乐合作的方式也理应随着产业发展不断调整,从而切实保障音乐人的合法权益,尊重音乐人的劳动成果。
毕竟,再讲人情的社会,基本的契约精神还是要有的,这也是全球音乐行业的共识。在一部分音乐人先富起来的时候,千万别忘了幕后默默付出的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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